立陶宛商务签证 [北京领区]
签证须知 打印此页面 下载此页面
1.请务必确保您的护照在归国后仍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并且至少留有两页空白签证页;
2.以上签证价格、所需材料,若领馆临时变更,以领馆变更为准;
3.办理时长指领馆正常受理工作日(领馆节假日随各国情况有所差异)。往返快递时间另计
签证资料 
收客范围:
上海领区;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浙江,江西。
重庆领区:重庆,四川,甘肃,贵州,云南,陕西。
其他请到立陶宛驻北京大使馆申请。的申请人。
个人基本资料
个人资料表: 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

护照: 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相片: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3.5cm×4.5cm)相片。

身份证: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

户口本: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暂住证明资料: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该资料,签发需超过6个月; 2、如果没有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6个月。

中方单位资料: 单位证明信 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

单位资质证明: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有最新年检,加盖单位公章。

双方往来证明:所在公司与外方公司的合作往来证明,如:合同,发货单,销售发票,联系EMAIL等。

外方邀请资料 外方邀请函 经立陶宛移民局审批(细节请咨询当地移民局)。

个人资产证明
活期资金证明:1、本人名下的工资卡银行对账单或工资存折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如有,必须提供) 2、如没有工资卡(工资存折)或工资账单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本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

机票预订单:请提供与行程时间一致的机票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须有申请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住宿安排: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须有邀请方的另纸说明,需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同意入住的时间、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以及邀请方亲笔签名;2、如申请人自己负责住宿,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必须是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国际医疗保险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 承保地区: • 申请申根签证,请购买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 • 申请长期签证,请按照材料清单要求,如需保险,请购买适用的医疗保险;
2. 须涵盖医疗保险和送返费用,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3. 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

注意事项:立陶宛驻北京领馆签证处接待时间:星期二,四 下午14:00--17:00

签证程序 
1、咨询(网络、电话或面谈),当天即可完成,达成合作意向。
2、客户递交(或邮寄)申请签证材料(见上),特快专递邮寄约需两个工作日收到。
3、核验客户签证材料,若资料不全,收到资料一小时之内与客户联系,及时补充;如资料齐全,四个小时内完成。
4、签证费的收取(含签证费及服务费),客户可进行现金支付、网上支付、转帐或其它方式详见网站支付栏。
价格明细 
价格类型市场价成人价儿童价婴儿价价格有效期 
  可预订日期:   请提前15天预定
商务签证费¥1650.00¥1600.00¥1600.00¥1600.002017-09-05 至 2017-12-31
结算价
价格说明 儿童价格说明:
婴儿价格说明:
特殊人群参团说明:
其它价格说明:免责声明
1.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领馆内部人员调整、领馆工作延迟、签证纸缺货,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付费给酒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司不承担任何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6.交由本公司操作,即代表您已经同意以上声明。
特别提示1、请根据自身的行程安排尽早办理签证,以免因领馆工作日不稳定而影响出游;
2、建议提供真实的机票、酒店预订记录以及其他材料,虚假材料易导致拒签;
3、建议签证办理好后在支付机票和酒店费用,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4、在预定前建议先查看签证办理范围,是否符合办签要求;
5、请在收到出签护照后仔细查看签证有效期,并在有效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按时归国;
6、资产类材料请尽可能多提供,有助于您的签证出签。
费用包含含使馆费用及我社服务费。
费用不包含保险
取消及退款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