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纯玩团】 【安岳出发--桂林阳朔汽车五日游】 | 桂林阳朔 |
行程亮点 | 打印此页面 下载此页面 |
★〖少数民族村寨〗感受侗族人的风土人情,探寻民族银匠精湛的工艺; ★【尧山景区】登临尧山之巅极目远眺,“千峰环野立,一水抱城流”的城市美景一览无遗;★〖榕杉湖-日月双塔〗城中花园桂林国际旅游城名片代表;★〖阳朔西街〗集具美食酒吧购物之洋人街…一不小心被艳遇的地方;★〖逍遥楼〗阅尽桂林历史,登逍遥楼欣赏漓江美景; ★【凯旋桥风光】中西结合,双剑合璧,两江四湖网红打卡低住宿酒店:全程入住舒适酒店(未挂牌干净卫生酒店)(保证一晚阳朔住宿,畅游浪漫西街)特别赠送:☆ 价值98元的精美丝巾一条 ☆ 每人每天1支品牌矿泉水 ☆ 特别安排一餐桂林米粉餐 | |
行程详情 |
第1天 | 安岳-桂林 |
第一天:安岳-桂林 餐饮:晚餐 住宿:桂林 |
第2天 | 桂林-阳朔 |
第二天:桂林-阳朔 餐饮:早餐、中餐 晚餐 住宿:阳朔 |
第3天 | 阳朔-桂林 |
第三天:阳朔-桂林 餐饮:早餐、中餐 晚餐 住宿:桂林 |
第4天 | 桂林 |
第四天:桂林 餐饮:早餐、中餐 晚餐 住宿:桂林 |
第5天 | 桂林-安岳 |
第五天:桂林-安岳 餐:早餐 住宿:无 |
自费项目介绍 |
旅游购物自费安排补充协议书甲方(旅行社):乙方(旅游者):根据《旅游法》第 35 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场所特色(指主要售卖商品) 停留时间 东盟缇雅乳胶 泰国商品商业综合体,主营泰国乳胶、工艺品、化妆品、水果等 不低于90分钟 欧华厨具展览馆 欧华厨具 不低于90分钟 东盟新丝路 丝绸制品 不低于90分钟 鸡血玉收藏馆 陨石、化石、水晶石等珍惜品种 不低于90分钟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均需确认是在不影响团队正常行程安排或不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即需妥善安排不前往购物场所的旅游者)的前提下方可。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有合法经营所售商品资质)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且向购物场所书面确认),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四、自费: 在此次旅游活动中,甲方有参加旅游自费项目的需求,并自愿委托乙方帮助安排。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按照甲方的旅游自费项目需求委托意愿,帮助甲方安排当地特色旅游自费项目活动(详细安排内容如下),甲方自愿参加并承诺到达目的地后遵守所签订的此补充协议: 自费推荐活动旅游费用不包含任何另付费旅游项目,自费景区如下(未参加自费景点游览的团友,在景区游客中心等候) 景点 游览时间 价格 金水岩 约40分钟 100元 竹筏漓江 约40分钟 150元 象鼻山+象山传奇 约80分钟 160元 尧山索道 约10分钟 80元 合计:390元/人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甲方: 乙方(旅游者签名): 导游: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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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安排介绍 |
全程进4个购物店,消费随客意,部分景区内设有购物场所,属于景区自行商业行为,不属于我社安排的购物店,超市购物不算购物店。 |
价格明细 |
价格类型 | 市场价 | 成人价 | 儿童价 | 婴儿价 | 价格有效期 | |
可预订日期:
请提前0天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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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 ¥1900.00 | ¥1900.00 | ¥1900.00 | ¥0.00 | 2019-10-22 至 2019-12-31 | |
结算价 |
价格说明 | 儿童价格说明: 婴儿价格说明:婴儿一般是指小于二周岁以下的小孩,为了安全的原因,一般团队不建议婴儿随团旅游,如本团未禁止婴儿参团,婴儿一般不占床位,车位,我们也不承诺对婴儿提供任何服务,您需要对婴儿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特殊人群参团说明: 其它价格说明: |
费用包含 | 交通:正规旅游大巴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 门票:所列景点第一道门票、(景区内小交通除外,如需乘坐自行付费),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进行调整。此行程景点价格为团队优惠价,如客人持有:军人(军残)证,学生证,老人证,导游证,残疾证,记者证等各种证件,均不再享受任何优惠! 酒店:含4晚住宿(桂林、阳朔空调标准间,如产生单男单女则加床或住三人间、或由客人补房差包房); 桂林参考酒店:馥骏,百样年华,丽华,雄兴,源隆,金桂,七星或同级酒店; 阳朔参考酒店:葡萄人家,月芽,月亮湾,城西,龙腾,鸿泰,鑫源,八方来,鸿阳,五十号庭院或同级酒店; 如客人对上述参考酒店安排不满意,处理方案如下 1、按实收价格退给客人自行订房; 2、可自补当时差价升级客人满意的更高标准酒店! 3、如若遇以上酒店无房情况下,可安排同等级酒店,如我社拿到比计划酒店档次更高且价格等同的情况下,可以给客人免费升级! 用餐:全程4早2正,正餐餐标15元/人,酒店含早餐,费用不用不退。围桌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根据实际用餐人数酌情增加或减少菜量,自由活动期间用餐请自理;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餐厅会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调整菜品品种,为保证餐饮质量,如拼团客人不足6人,则退餐费给客人。因南方用餐大米为主食,不保证每餐有馒头提供,若提供,限一人一个。 购物:全程进4个购物店,消费随客意,部分景区内设有购物场所,属于景区自行商业行为,不属于我社安排的购物店,超市购物不算购物店。 导游:当地优秀国语导游服务。 保险:我社已为游客购买旅行社责任险。 |
费用不包含 |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2、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3、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动车票等费用;4、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5、购物场所内消费;6、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7、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8、“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9、以上报价含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景区小交通费用,客人自理! |
取消及退款说明 | |
重要提示 | 温馨提示 1、此线路为特惠行程,游览过程因客人自身原因:不吃、不住、不游、不进景区等服务项目,费用一律不退不换!2、行程所含赠送景点,因不可抗力或外界因素造成无法游览,不产生任何增减费用!3、行程如果因客人抵离时间不足三整天,行程内景点走不完不退任何费用!4、如遇到旅游旺季无房的情况将为您换成同等价位的酒店。5、入住后,请检查酒店用品是否齐全,基本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如发现房间设施存在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酒店服务人员。6、如您对行程中住宿房型(大/双床)有特殊要求(阳朔大床有差价),将尽量安排,具体以入住当天酒店前台确认为准。 特别提醒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桂林 9.0℃ 10.5℃ 13.5℃ 18.5℃ 23.5℃ 26.5℃ 29.0℃ 28.5℃ 26.5℃ 22.0℃ 16.0℃ 11.5℃ 请您在报名时签定此行程合同时仔细阅读以下内容,签订合同即表示认可以下内容: 1、汽车座位采取先到先坐、原车原坐原则。如有晕车、年长游客需要坐靠前位置,可自行到第一站上车,旅行社不预留车位顺序。 2、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风雪、塌方、塞车、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产生费用由游客自理。 3、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食宿费用客人自理,我社将协助安排;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4、全程请游客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务必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客人参加行程外自费项目须谨慎,发生意外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与景区协调,组团社不承担任何损失。 5、游览行程单之外的活动风险提示:除游客和本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和确认的游览行程单当中的服务内容,本公司不再主动提供任何额外的服务。任何非本公司书面说明并签订服务协议的服务内容和游览行为均将视为是游客的自愿行为,是游客自由安排活动的一部分,游客了解并承担一切服务内容和风险。我公司郑重劝阻游客不参加有可能产生危险并伤害到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任何参观游览活动。 6、游客在行程中的各个服务区或者公共区域(如高速公路临时停车处、机场或者交通候机、车室、酒店或者宾馆楼梯处等公共区域),请游客注意安全。如遇下雨、地面湿滑、穿着不当、光线明暗的情况在行走时务必小心,以防摔、滑倒。请游客在游览景区时务必仔细阅读景区相关注意事项,以确保自身安全。 7、意见单是评定旅游接待质量的重要依据。请游客在游览行程完毕后,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内容;如有接待质量问题或是争议请在当地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不填以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 8、关于单房差解释:二日游或多日游的产品行程的费用只包含成人每晚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同住,请在当地自补单房差。 9、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10、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 11、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12、景区内可跟随导游游览或自行游览。进入景区后容易走散,导游在景区内很难跟随每一位游客,所以主要以自己游览的方式在景区内游览,如与导游走散,请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景区外停车场集合。 13、节假日期间因客流量较大,若出现进入景区需排队等候等,均属正常现象,请游客谅解并配合导游和景区工作人员的安排,若游客无理取闹产生的后果由客人自负。 |
集合地点 | 本行程不提供免费接送. 请到以下地点集合: 集合地点:以导游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