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嗨翻四海景·四乐园 系列~2晚神户湾喜来登海景酒店+2晚东京湾东急大酒店+包含【东京迪斯尼乐园+大阪环球影城+富士急乐园+海贼王动漫乐园】+京都国际漫画博物馆+寿司制作体验+富士山摘水果+国宝级茶道体验
自愿自费
Expense
购物补充协议书:
为丰富旅游者的活动和满足游客的购物需求,根据《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应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的精神,甲乙双方自愿签署该《自费(购物)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如下:
一、协议内容
1、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在不影响其它游客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参加。
2、本协议可以在团队出发前签署,也可以在旅行途中签署。
3、甲方保证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绝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安排的自费活动项目符合《旅游法》第55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
4、本协议签署以前,甲方应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及注意事项真实全面地告知乙方,同时乙方应根据自身的身体条件、健康状况谨慎选择。乙方在本协议的签字确认将被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和注意事项并同意承担相应后果。
5、乙方在购买产品时应向购物场所索要发票或其它售货凭证,乙方如购买不退不换特价商品, 方不予帮助退换货。
6、若自费旅游项目未达到最低参加人数,甲乙双方同意该协议不生效。
7、如遇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同意解除相关自费旅游项目。甲方应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8、乙方如果参加了非甲方安排或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9、每个国家文化区别,
二、对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无果者可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领队作为甲方授权的合法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
附:自费旅游(购物)安排表 购物项目
购物商店 参观时间
日本国际免税店 约 1小时
珍宝店 约1小时
睡眠体验馆 约1小时
乙方(旅游者签名): 电 话:
甲方: 旅行社 导游(领队): 电 话:
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
儿童价格说明:儿童价标准:
(1)年龄2周岁(含2周岁)-12周岁,旅游过程中不占床,只含往返交通费、半价正餐、半价早餐、导服费、其余费用自理。
(2)儿童若要占床位,价格将与成人同价,若产生门票差,可退部份差价(差价=旅行社优惠折扣门票价-儿童门票价).部份景区门票是以身高(高于1.2米或1.3米的儿童)不是以年龄来计算儿童票价的,所以有些儿童享受不了儿童的优惠价格。
(3)以成人价格报名的儿童若因为儿童或学生证的原因产生了门票差价,由导游负责退还差价.
若以儿童价格报名的儿童,则已计算儿童差价,将不再退还差价
婴儿价格说明:婴儿一般是指小于二周岁以下的小孩,为了安全的原因,一般团队不建议婴儿随团旅游,如本团未禁止婴儿参团,婴儿一般不占床位,车位,我们也不承诺对婴儿提供任何服务,您需要对婴儿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特殊人群参团说明:无
其它价格说明:
费用包含
1.往返国际机票及税金
2.全程中文导游服务
3.行程上所列景点首次门票
4.境外绿牌车旅游大巴
5.行程中所列团队用餐
6.两人一室住宿标准
7.旅客旅游意外险
9.旅游团队签证费用
注:本公司将为每位客人购买旅游意外险,被保年龄为2周岁(不含)以上--69周岁(含)以下的客人,超出此范围的客人请自行购买其他保险。
费用不包含
1.出入境行李海关课税、超重行李的托运费及保管费
2.酒店内收费电视、电话、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税
3.个人酒店内消费费用自理
4.自由活动期餐费自理
5.单房差
6.未提及费用
项目名称 | 内容介绍 | 价格 |
重要提示
<1> 如旅客为港澳同胞或台湾同胞从中国出境,港澳同胞需同时携带港澳回乡证,台湾同胞需同时携带台胞证,以备边防检查,如因以上原因导致无法顺利出境,则由贵宾自行承担责任及相应损失。
<2> 自备签证的贵宾、请贵宾自行检查好本人的《签证原件》及《护照原件》等重要的出境证件原件、并确保签证和护照均为有效证件。并全部随身携带到出境的机场、以便办理登记手续及通关、如有旧护照的、请一起携带。如因以上原因导致贵宾无法顺利出境,则产生的一切损失均为贵宾自行承担。
<3> 在国内要坐联运航班的客人、请在出发前三天,在报名处确定清楚,国内联运航班是由什么证件信息出的机票。
1、如是《身份证》出票:则请携带好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机场办理登机牌。
2、如是《护照》出票:则请携带好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有效签证原件》到机场办理登机手续。并同时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便备用。
本行程不提供免费接送. 请到以下地点集合:
自愿自费
Expense
购物补充协议书:
为丰富旅游者的活动和满足游客的购物需求,根据《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应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的精神,甲乙双方自愿签署该《自费(购物)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如下:
一、协议内容
1、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在不影响其它游客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参加。
2、本协议可以在团队出发前签署,也可以在旅行途中签署。
3、甲方保证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绝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安排的自费活动项目符合《旅游法》第55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
4、本协议签署以前,甲方应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及注意事项真实全面地告知乙方,同时乙方应根据自身的身体条件、健康状况谨慎选择。乙方在本协议的签字确认将被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和注意事项并同意承担相应后果。
5、乙方在购买产品时应向购物场所索要发票或其它售货凭证,乙方如购买不退不换特价商品, 方不予帮助退换货。
6、若自费旅游项目未达到最低参加人数,甲乙双方同意该协议不生效。
7、如遇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同意解除相关自费旅游项目。甲方应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8、乙方如果参加了非甲方安排或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9、每个国家文化区别,
二、对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无果者可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领队作为甲方授权的合法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
附:自费旅游(购物)安排表 购物项目
购物商店 参观时间
日本国际免税店 约 1小时
珍宝店 约1小时
睡眠体验馆 约1小时
乙方(旅游者签名): 电 话:
甲方: 旅行社 导游(领队): 电 话:
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