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纯玩团】【成都出发—千亩荷塘、半岛水乡1日游】
无强制购物
行程亮点 打印此页面 下载此页面

0自费,无强制购物

 
行程详情 
第1天    【行程安排】成都--千亩荷塘--半岛水乡--成都

7:00 点左右在指定地点统一集合上车,开启愉快的一天游玩,乘车前往千亩荷塘,“十里荷花海,正是采莲时”荷风水村种植莲藕已有5年,眼下正是荷花开放时节,红的、白的、粉红的荷花点缀在接天的莲叶中,令人赏心悦目。粉红色的荷花千姿百态在绿海中亭亭玉立,分外妖娆。 一朵朵荷花像娇羞的少女,满脸绯红,微微含笑......



午餐后,乘车前往半岛水乡---已有160多年历史。景区自然风光秀丽,生态环境良好,湿地资源丰富,现有二级省重点保护树种桢楠165株,国家一、二类保护动物白鹤和灰鹤等40余种鸟类经常栖息于此,羊马河生态河堤、姚滩湿地更是各类动物栖息、繁衍的天堂。下一步,景区继续坚持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整合现有“林、田、水”资源,大力发展体验、休闲、观光旅游,将兴义镇建设成有机、生态、旅游、台湾风情小镇。



备注:行程中会合理穿插两个购物店,导游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调整游览景点的前后顺序


自费项目介绍 

0自费

购物安排介绍 

购物商店


特色或内容


参观时间


丝绸展示中心/乳胶展示中心/创康生活馆/中医养生馆/


生活用品及药材等


一个90分钟左右


以上根据情况只安排2个店


价格明细 
价格类型市场价成人价儿童价婴儿价价格有效期 
  可预订日期:   请提前1天预定
常规¥88.00¥58.00¥78.00¥78.002019-06-14 至 2019-07-31
结算价
价格说明 儿童价格说明:儿童价标准:
(1)年龄2周岁(含2周岁)-12周岁,旅游过程中不占床,只含往返交通费、半价正餐、半价早餐、导服费、其余费用自理。
(2)儿童若要占床位,价格将与成人同价,若产生门票差,可退部份差价(差价=旅行社优惠折扣门票价-儿童门票价).部份景区门票是以身高(高于1.2米或1.3米的儿童)不是以年龄来计算儿童票价的,所以有些儿童享受不了儿童的优惠价格。
(3)以成人价格报名的儿童若因为儿童或学生证的原因产生了门票差价,由导游负责退还差价.
若以儿童价格报名的儿童,则已计算儿童差价,将不再退还差价
婴儿价格说明:婴儿一般是指小于二周岁以下的小孩,为了安全的原因,一般团队不建议婴儿随团旅游,如本团未禁止婴儿参团,婴儿一般不占床位,车位,我们也不承诺对婴儿提供任何服务,您需要对婴儿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特殊人群参团说明:团队优惠票、不入不退
其它价格说明:
费用包含1、空调旅游车一人一正坐;
2、中文导游服务;
3、午餐10人一桌 ;
4、旅行社责任保险,代购旅游意外伤害险,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费用由游客自行垫付后向保险公司报销;
费用不包含不含一切个人消费
取消及退款说明
重要提示

【温馨提示】

1、旅行社导游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调整游览景点的前后顺序;

2、本次活动团队均安排39座车型,请按照36人收客;私自携带儿童产生的超载罚款及其他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

3.【自由活动时间】自由活动期间,游客请注意自身健康和安全。自由活动期间,请远离深水区域,山边悬崖区,避免安全隐患。【关于安全】旅客在活动期间不遵守规定、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对 3 岁以下和 80 岁以上老年人不受理。

4、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赔偿;

5、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行程延误或产生其他费用,请游客谅解并自理;

6、我社已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及旅游人身意外险,及赔偿权保险公司负责。

7、游客必须保证在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游客因自身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8、散客统一地点集合,团队在三环外接人,需要额外增加车费。  

9、如若游客对此次行程有任何异议,请告诉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根据你反馈的情况落实调查并及时处理;并请您为导游如实填写【质量跟踪表】以便于我们得到您真实意见的反馈。我们将以此作为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依据。并以多数游客填写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评定标准。如果游客在完团后提出与其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意见不符的投诉,我社将不予处理。

 

补 充 协 议 书

      严格遵守新旅游法。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和满足游客的购物需求,根据《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应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的精神,甲乙双方自愿签署该《自费(购物)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如下:

一、协议内容

1、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在不影响其它游客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本协议在团队出发前签署。

3、甲方保证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绝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安排的自费活动项目符合《旅游法》第55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

4、本协议签署以前,甲方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及注意事项真实全面地告知乙方,同时乙方已根据自身的身体条件、健康状况谨慎选择。乙方在本协议的签字确认将被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和注意事项并同意承担相应后果。

5、乙方在购买产品时应向购物场所索要发票或其它售货凭证。

6、若自费旅游项目未达到最低参加人数,甲乙双方同意该协议不生效。

7、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乙双方同意解除相关自费旅游项目。甲方应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8、乙方如果参加了非甲方安排或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集合地点

本行程不提供免费接送. 请到以下地点集合:

集合地点:成都三环内指定地点统一上车
详细地址:成都三环内指定地点统一上车
集合时间:早上7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