涠洲岛:涠洲岛是广西最大的海岛,也是我国最大的死火山岛。岛上惊涛拍岸,岩奇洞深,风光旖旎,民风淳朴,故素有“大蓬莱”仙岛之称。此岛位于北海半岛东南面36海里处,四面环海,由南至北长65公里,由东至西宽6公里,最高海拔79米。
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且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
由乙方协助安排甲方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相关约定:
1.乙方特别提醒甲方,乙方所推荐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一定适合所有旅游者参加。请甲方根据自身情况以及需
求, 在“自愿自费”的前提下选择参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甲方参加。
2.乙方推荐的有些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是有限定最低人数以上参加的团队价格,如果报名参加人数未达一定数量时,
则收费价格将视参加的人数而作相应调整或无法成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所列的各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价格,已包含司导服务费、门票费、附加用车费及相关预定手续费、讲解费
用等。甲方已明确知晓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内容、收费标准及活动时间等,且完全理解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参团人数
限定。
4.甲方交付费用后,如遇天气、突发状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无法成行时,乙方将退还相关
费用,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 本协议约定下,由乙方协助安排甲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 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 如在团队出发前即协商确认的则相关费用交组团社。
6. 甲方参加非乙方安排或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的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乙方将不承担违约责
任。
二、在签署本补充协议书之前,请甲方务必要仔细阅读且知晓全部内容;并在乙方人员向甲方详细说明本补充协
议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告知;且甲方已明确知晓和完全理解本补充协议内容,并愿意接受与遵守约定后再签署本补充协
议。
三、乙方特别提醒甲方签署代表人:签署本补充协议的甲方代表人,对自身的代理权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并负有代表其他旅游者行使上述权利和承担负责将本补充协议全部内容转告未签名旅游者的责任。同时,须
承担未签署者行使上述权利和义务的后果,承担未参加签署旅游者与乙方因本补充协议内容发生的一切纠纷的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乙方授权签字代表,甲方为旅游者本人
(18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双方同意本协议以双方签字即生效。 自费项目:
具体时间 项目名称和内容 价格(元/人) 项目时长(分钟) 备注
年 月 日 渔家乐 280元 120分钟 年 月 日 赶海 280元 120分钟 年 月 日 大江埠 138元 60分钟 甲方签名: 乙方经办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无
儿童价格说明:儿童价标准:
(1)年龄2周岁(含2周岁)-12周岁,旅游过程中不占床,只含往返交通费、半价正餐、半价早餐、导服费、其余费用自理。
(2)儿童若要占床位,价格将与成人同价,若产生门票差,可退部份差价(差价=旅行社优惠折扣门票价-儿童门票价).部份景区门票是以身高(高于1.2米或1.3米的儿童)不是以年龄来计算儿童票价的,所以有些儿童享受不了儿童的优惠价格。
(3)以成人价格报名的儿童若因为儿童或学生证的原因产生了门票差价,由导游负责退还差价.
若以儿童价格报名的儿童,则已计算儿童差价,将不再退还差价
婴儿价格说明:婴儿一般是指小于二周岁以下的小孩,为了安全的原因,一般团队不建议婴儿随团旅游,如本团未禁止婴儿参团,婴儿一般不占床位,车位,我们也不承诺对婴儿提供任何服务,您需要对婴儿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特殊人群参团说明:
其它价格说明:
1【交通】:1、往返机票:经济舱机票及机场建设税。2、当地空调旅游车。3、游船:普通游览观光船。
2【 住宿】:北海空调双人标间住宿(涠洲岛为渔家乐,非星级)。产生单男单女,安排同团拼房,如果拼房不成功,由客人自理单房差。
北海参考酒店:
准三:钦城 体育宾馆等同级酒店;
准四:钦业 容锦 雅斯特 蓝海国度 海故事等同级酒店;
准五仟那 日不落 皇家海湾S酒店,紫云山,荣聚胜等同级酒店;
涠洲参考酒店:
准三:晓岛时光 小时代 新村渔庄 等同级酒店;
准四:杨嘉馨 紫色维也纳 7+1 夏至阳光 逸友等同级酒店;
准五;海韵之嘉 海岸线 隐庐 澜湾艺术,花筑,栖海,阅海别院,59号民宿,黄金海岸等同级酒店;
3 【用餐】:全程5早2正,北海1正餐餐标20元,10人1桌,八菜一汤,不含酒水;不够10人酌情安排。(早餐酒店含,不占床不含早,涠洲岛赠送1正简餐,偏素,不用无费用退还)
4 【门票】:景点第一道门票和涠洲岛上岛费用。
5 【导游】:当地导游,自由活动时间及区间船上无导游陪同。
6 【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不含意外险。
7 【儿童】: 2—12岁(1.1米以下),含往返机票,半价餐费,不含门票,船票,不占床、不含火车票。
通知:即日起涠洲船票1.2米-1.5米小孩报名时须购半价票,不给临时补票,不能上船后果自负。
1:行程外的个人消费及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需要更改行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成都机场的接送/旅游意外保险/航空保险及行程标明自理项目。
项目名称 | 内容介绍 | 价格 |
机票出票后,不签不改不退!
安全提示重要提示1、团队机票不能签改或退票,客人出票前所提供的名字及有效身份证号码须正确无误,否则产生一切损失自理,如因航空公司临时取消或更改航班起飞时间,本社不负有任何责任,旅行社有义务协调处理。
2、北海至涠洲岛船票以实名制出票,客人出票前所提供的名字及有效身份证号码须正确无误,否则产生一切损失自理,出票后不能更改时间、不能更换人,本行程船票价格按120元/张单程核算。船票单程分为:小船B舱120元/张,大船B舱150元/张,A舱180元/张,头等舱240元/张,如碰上刮风天气,会出现临时小船换大船等特殊情况。具体以船务公司出票为准,若产生差价客人自理。 乘坐船只交通工具如有晕船者在上船前不要吃得太饱,也不要吃太油腻的食品,可预先吃2片防晕片控制晕情,晕船者上船后不要频繁走动,并在手腕及肚脐处各贴麝香膏。
3、5-11月份都是台风季节,每年约有2-3次台风影响北海,大小程度不一,请客人主要提前了解天气预报和强风警报,特别是行程中有乘船前往涠洲岛,应尽早制定和了解备用旅行计划以及机票、船票、旅游行程变更等事宜。
4、北海气候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天气时时变化无常,如恰好遇台风,刮风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游船无法正常行驶,因此而造成游览行程改变或团队滞留在涠洲岛上, (如延误返程机票,火车票,船票,汽车票,住宿及餐费,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社会因素), 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有游客自行承担,与组团社及地接社无关。我社会配合做好协调工作,希望各位游客多加理解
5、广西属于亚热带季风区,气候潮湿,气候宜人。夏天天气干燥,夏季月份气温基本在30-35度左右,海边的湿度会大些。日照时间长,紫外线强。海边活动需特别注意防晒,须带备防晒润肤霜,润唇膏,太阳帽,太阳眼镜,应急药品。 夏天去海边游泳,建议是下午5点之后。冬天大约是10-20度,最冷也有过5-8度,并不是想象那么暖和。
6、由于整个涠洲岛现在还属于不完全开发状态,旅游条件和设施不完备。因此目前岛上的带团都是景点讲解员(或实习导游),岛上旅游车辆大多都是没有旅游资质车。涠洲岛上没有正规医院,请自带好防感冒,发烧、腹泻、皮肤过敏的药品。
7、所有景区内的商场和购物场所都属于景区行为,建议客人不要购买。如有任何问题与我社无任何关系。
8、涠洲岛景区之间景点集中,车程时间较短,旅途比较轻松。如有晕车请提前做好准备。在岛上自由活动时候,为了自身安全,请不要参加岛上渔民的出海捕鱼、出海看珊瑚和潜水等活动,这些活动都属于非法活动,如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不受理赔款等责任问题。
9、由于此次旅游系长距离、长时间旅行,途中乘飞机、汽车的时间较长,参观游览中较辛苦,请权衡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应本次旅行。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参团须有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残疾人、老年人、患有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如因客人自身身体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
10、客人自由活动及晚间外出活动,请结伴而行并注意自己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11、北海、涠洲岛团队餐主要以清淡为主,但是我们都会根据各个客源地合理的调整口味,尽量满足游客需求。为了防止水土不服,吃饭前可以喝点老陈醋或吃点生蒜。不吃不洁食物,请不要随便在街边食用当地的小吃,注意饮食卫生,因水土不服引起的不适,请自备些常用肠胃药品或向导游寻求帮助。吃海鲜时,可适量喝点自酒和米醋,以起到杀菌清毒的作用。吃海鲜后,一小时内不要马上食用冷饮、西瓜等食品。不要马上去游泳,游泳后也不宜立即食用冷饮、西瓜、海鲜等食品。
12、建议游客买旅游人身意外险,为自己提供前方位的保障。
本行程不提供免费接送. 请到以下地点集合:
集合地点:以出团通知为准
详细地址:以出团通知为准
集合时间:以出团通知为准
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且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
由乙方协助安排甲方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相关约定:
1.乙方特别提醒甲方,乙方所推荐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一定适合所有旅游者参加。请甲方根据自身情况以及需
求, 在“自愿自费”的前提下选择参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甲方参加。
2.乙方推荐的有些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是有限定最低人数以上参加的团队价格,如果报名参加人数未达一定数量时,
则收费价格将视参加的人数而作相应调整或无法成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所列的各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价格,已包含司导服务费、门票费、附加用车费及相关预定手续费、讲解费
用等。甲方已明确知晓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内容、收费标准及活动时间等,且完全理解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参团人数
限定。
4.甲方交付费用后,如遇天气、突发状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无法成行时,乙方将退还相关
费用,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 本协议约定下,由乙方协助安排甲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 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 如在团队出发前即协商确认的则相关费用交组团社。
6. 甲方参加非乙方安排或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的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乙方将不承担违约责
任。
二、在签署本补充协议书之前,请甲方务必要仔细阅读且知晓全部内容;并在乙方人员向甲方详细说明本补充协
议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告知;且甲方已明确知晓和完全理解本补充协议内容,并愿意接受与遵守约定后再签署本补充协
议。
三、乙方特别提醒甲方签署代表人:签署本补充协议的甲方代表人,对自身的代理权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并负有代表其他旅游者行使上述权利和承担负责将本补充协议全部内容转告未签名旅游者的责任。同时,须
承担未签署者行使上述权利和义务的后果,承担未参加签署旅游者与乙方因本补充协议内容发生的一切纠纷的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乙方授权签字代表,甲方为旅游者本人
(18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双方同意本协议以双方签字即生效。 自费项目:
具体时间 项目名称和内容 价格(元/人) 项目时长(分钟) 备注
年 月 日 渔家乐 280元 120分钟 年 月 日 赶海 280元 120分钟 年 月 日 大江埠 138元 60分钟 甲方签名: 乙方经办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