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 游览镰刀坝大草原,在草原上放飞心情;广阔的镰刀坝草原风光一览无余,
赠送 走进藏家家访活动——感受藏族人民的热情和豪迈之情;
赠送 草原游牧体验,营地骑马,穿藏装,红军服
早上成都出发,经千年古堰——都江堰,到达512大地震震中——汶川,可以看见512大地震给当地人民带来的巨大灾难景象,震撼的公路、倒塌的桥梁、一栋栋被破坏的楼房、还有各地政府这灾区人民地震后重建的一栋栋崭新的新居,经汶川县城经理县到达被称做神峰温泉的——古尔沟。午餐品尝特色石板烧烤后穿越鹧鸪山遂道,进入红原县境内的刷马路口,过刷经寺镇,到达长江与黄河的分水岭——查真梁子(海拔4345米)(自由活动30分钟),游览【月亮湾风景区】(游览时间不少于30分钟,观光车30元/人自理,必须消费),在月亮湾一边游览景区内美丽的草原风光,一边听着导游讲述月亮湾美丽动人的传说乘车前往红原,入住酒店休息。
温馨提示:
1、大草原的出发时间都比较早,如果您是入住酒店,请自行提前通知酒店为您提供路早餐,早上到前台自行领取。当地条件较为艰苦,蔬菜较少,且口味不是很好,建议客人自带些干粮或零食(400多公里:水泥和沥青盘山公路)。
2.大草原沿线属藏区条件较差,限时供应热水,一般为晚9-11点间供应,沿线提倡绿色环保,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游客自备。
3、当地属于高原地区。如果您要预防高原反应的发生,请在出发前自行准备抗高原药品。
1:单房差:如1人全程入住相应指定酒店单独包房,需补单房差,如产生单男单女,安排拼房或自补房差;
2、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或泥石流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3、景区配套便民服务设施及体验项目:
4、其他/以上“服务提供项目—报价包含内容”里未提及包含的一切费用均未含;
5.花湖观光车30元/人,景区要求。
6、月亮湾观光车30元/人,景区要求。
特色藏寨
儿童价格说明:儿童价标准:
(1)年龄2周岁(含2周岁)-12周岁,旅游过程中不占床,只含往返交通费、半价正餐、半价早餐、导服费、其余费用自理。
(2)儿童若要占床位,价格将与成人同价,若产生门票差,可退部份差价(差价=旅行社优惠折扣门票价-儿童门票价).部份景区门票是以身高(高于1.2米或1.3米的儿童)不是以年龄来计算儿童票价的,所以有些儿童享受不了儿童的优惠价格。
(3)以成人价格报名的儿童若因为儿童或学生证的原因产生了门票差价,由导游负责退还差价.
若以儿童价格报名的儿童,则已计算儿童差价,将不再退还差价
婴儿价格说明:婴儿一般是指小于二周岁以下的小孩,为了安全的原因,一般团队不建议婴儿随团旅游,如本团未禁止婴儿参团,婴儿一般不占床位,车位,我们也不承诺对婴儿提供任何服务,您需要对婴儿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特殊人群参团说明:旅行社已经享受优惠了,优惠不退。
其它价格说明:
1、用车:正规空调旅游车,根据实际人数安排车型,保证一人一个正座;
2、门票:月亮湾门票,花湖门票(备注:报价门票已按照优惠,故所有证件优惠均不退!);
3、住宿:红原入住二至三人间,川主寺当地二线四星住宿。(如产生单男单女,需另补房差。(酒店名字参考住宿说明)
4、膳食:含餐2早5正餐(第一天中餐安排特色石板烧烤,第二天中餐安排游牧体验特色土火锅,第三天安排羌家十三花)
5、导游:持证导游服务.
6、保险:含保额20万元旅游意外险;请注意保险公司规定(73岁以上不能购买此保险!)(骑马等高危运动不在保险公司不承保)
7、儿童价标准:年龄2~18周岁(含18岁)不占床,含当地旅游车位、含正餐半餐、酒店早餐、导游服务,其余费用请 自理。
1:单房差:如1人全程入住相应指定酒店单独包房,需补单房差,如产生单男单女,安排拼房或自补房差;
2、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或泥石流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3、景区配套便民服务设施及体验项目:
4、其他/以上“服务提供项目—报价包含内容”里未提及包含的一切费用均未含;
5.花湖观光车30元/人,必须消费。
6、月亮湾观光车30元/人,必须消费。
项目名称 | 内容介绍 | 价格 |
特别说明和注意事项 (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 |
【赠送说明】赠送项目(因任何原因不参加,费用一律不退,也不换等价项目) 【儿童说明】儿童(2-12周岁)价格包含:占床儿童--包含12周岁以上,价格同成人一样(须持有效学生证件进入景区);不占床儿童--价格只含当地非景区内旅游巴士车位,其余费用均当地自理;120CM及以上同成人(须持有效学生证件进入景区)。 【报价不含】:沿途小门票、娱乐项目:景区便民设施,交通保险、行程中约定的自理自费内容、酒水、个人消费、行程中备注未含的餐及住宿等!请当地现付,备有说明除外。 【产品说明】:为保障本线路产品的顺利成团,在您预订成交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可更改、取消,否则将按退团说明执行;请注意行程中的每一条温馨提示,请注意各景区张贴的游览须知。行程中停车加水、上厕所、用餐后、上车前均为自由活动时间,自由活动时间请自行负责自身人生安全及财产安全。此产品不适合休闲度假、享受酒店的客人;藏区旅游,请保持乐观情绪,如有心理负担会加重高原反应,延缓人体适应高原气候。行程内的时间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行车速度及相关路况及游客游览快慢为准;行程先后顺序在实际游览中可能会调整,但景点不减少,公交交通及景区的配套设施设备的容貌及卫生状况不属于旅行社的服务质量范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证件说明】: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而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退团说明】: 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出发前7天内要求退团,还须赔偿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3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9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 【门票说明】:本产品已将相关景点进行优惠打包,因此不再重复享受优惠(包含自动放弃);1.2米以下儿童免门票,但需大人带领进入景区。 【住宿说明】:此线路沿线住宿硬件和软件条件都有限,请不要以城市的标准来衡量,敬请谅解!行程中提到的酒店名称,为经济舒适型住宿,是非国家旅游局授牌的星级酒店,仅指旅行社行业内部评称,特别告知!地区特殊,酒店服务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上岗;因特殊气候酒店易潮湿,电力供应无法24小时开启(主要是空调),如遇临时断水断电等因素造成部分设施无法使用,敬请谅解。同等级酒店的设施因地区不同而有较大差距,遇特殊原因(如天气,交通,地面,酒店接待能力),可能变更住宿地点,客人不可指定住任何酒店,须随团安排,标准不变。2人及以下出行(1大,1大1小,2大要求分房的)必须补房差。3人以上可补房差亦可安排加床(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旅行社不在行程中提供自然单间和拼房服务,亦不接受楼层及特殊房型指定;因计划用房,房差需于出行前团款中付清;行程内酒店住宿押金均为客人自付自退。 【用车说明】:行程内用车为旅游公交交通巴士,因延线有行车公里数限制或部分路段维修,易发生堵车,发车时间均较早,行程内标注出发及行车时间均为预计,具体情况略有不同;为保证车辆制动性能,行车延途均需停车加水;行程内所有自由活动期间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车。请予以理解。四川旅游车均按每人一正座提前一天定车,根据同团人数安排车型,空调限时开放(主要争对坡路上行中为保证动力,无法开放);保证一人一座,不提供座次要求;若因大交通(如:航班、火车等)延误、取消、造成无法按时参加我社旅游出团计划者,需向我社交已经产生的旅游车位损失费及行程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已产生费用。由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执行。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以保险公司解释、裁定为准。 【购物和自费游览活动说明】:①部份景区内和沿途停留的站点附近均可能会有纪念品售卖点,法物流通处,红景天及御寒衣服等售卖点,沿途休息站(加水点,厕所)小卖部不属于购物店范围。当地居民贩卖纪念品、土特产,非我社提供服务,请谨慎购买,以免上当。②本行程自费景区或自费娱乐项目、景区配套自费设施游客自愿选择,景区有价格向游客明示。如有强迫消费的现象发生,请游客拨打质量监督电 【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对于70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自己在保险公司购买或委托旅行社代为购买。游客如办理旅游意外险,国内游另交10元/人,由旅行社代游客到保险公司购买,理赔额度归保险公司所有),70岁以上请自行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导游服务说明】:常规散客拼团,旅行社安排随车导游一名,提供行程解说及沿途食宿安排及沿途风土人情介绍服务,为提高旅游接待水平,烦请您与我们共同督促导游人员严格遵守行业规定,有任何关于导游服务不达标的问题,敬请在第一时间反馈给旅行社,便于我们及时监督管理,改善服务。 【健康说明】: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部分地区海拔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②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③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④有心、肺、脑和血液系统疾病患者以及其它不适合长途疲劳的人群以及75岁以上老人,不宜报名参加旅行社团。为了你的安全请勿隐瞒病情,你可另择其它线路(如隐瞒病情,后果自负)。 【安全说明】:①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②景区所在地区为藏羌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在旅游中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民俗风情;为了您的安全,请入夜后避免单独出行,个别思想开放者请不要在景区有所作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失!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保护自身人生安全及财物安全,过马路请小心;③沿途停车加水或上厕所等任何一个停留地点,请你上下车注意脚下、头顶及周边安全,不要在汽车道公路边崖边活动停留,沿途上厕所大部份都有当地人收费,请主动付费,不要与当地人发生无谓的争吵; 【未成年人保护说明】: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说明】:甲方(即旅游者)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气候说明】:此线路为高山气候,要有足够的御寒衣物,需准备长袖衣裤、羊毛衫、夹克衫,。即使是夏季也早晚凉、中午热,因此要注意保暖,特别预防感冒和上呼吸道感染。景区日照强,紫外线强。大多数游客没有高原反应,部分游客可能有轻微高原反应,请自备抗高原反应的药物或氧气。 【赠送项目说明】:本公司所有赠送项目均为特色友情赠送,因任何原因不参加赠送项目,费用不退也不换等价项目。 【特别约定说明】:①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②游客投诉以在旅游途中填写的《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团友认真填写;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③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如若您没有按相关注意事项执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其它提醒】:藏民的卫生生活习惯都与汉族有所不同,湿纸巾、个人卫生用品,提前要带足这些东西。适量饮用酥油茶、奶制品、红景天等饮料可增强对高原气候的适应能力,饮食宜有节制,不可暴饮暴食,以免增加肠胃负担,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士)、银行卡(农行/建行/邮政储蓄)、信用卡、现金等(现金不要带太多);背包、腰包(放随身重要物品),防水雨具;防寒服,旅游鞋(最好是防水旅游鞋),排汗保暖内衣,换洗内衣裤若干,厚棉袜若干,防晒霜(50SPFPA+以上)、太阳镜、太阳帽、润肤霜、唇膏;感冒药、肠胃药、阿斯匹林、安定、头痛粉等物品;全球通手机、相机、充电器、备用电池(充电设备多的,最好准备一个轻便的多用插线板,免得大家抢插座)。进入藏区,请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如若你自由活动期间在附近逛街商店或小卖点,请不要讨价还价后而不购买,请不要与当地人争吵及发生冲突,夜间请不要自行外出,需要帮助请及时与随团导游或旅行社联系。 | |
请仔细阅读以上行程及服务标准说明,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裁定。此行程作为旅游合同附页与旅游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 |
甲方代表(旅游者): 有效身份证: 有效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附)请提供随行人员有效身份信息。 | 乙方(旅行社):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
《合同补充协议书》和《旅游合同内容告知确认书》
旅游合同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甲乙双方于20 年 月 日签署了旅游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参加乙方招徕、组织的 旅游活动,双方已就旅游行程计划进行了明确约定。为丰富旅游线路产品的内容,满足旅游者旅游行程中的购物要求,针对旅游者在约定旅游项目之外的个性化服务需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本补充协议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甲方参加旅游行程中购物活动及另行付费项目(系指在旅游行程单约定之外,需要在合同约定旅游款之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以下简称“自费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双方确认,甲方签署本协议并未受乙方之强迫或胁迫或诱骗,甲方对本协议书的内容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本协议书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系甲乙双方之合意。
二、鉴于甲方有购物及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需求,但对旅游目的地的异地购物场所及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难以有充分了解这一实际情况,经双方经协商一致,约定旅游行程中甲方参加的购物活动及另行付费项目如下:
1、购物活动
序号 | 购物活动 | 时长(分钟) | 购物日期 |
1 | 藏寨 | 120 | 行程第三天 |
三、甲方参加购物活动,应自行对购物场所所售物品的质量状况进行鉴别,并向经销商索取正式发票并妥善保管,在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不能鉴定商品真伪及质量等级的情况下,不宜购买相应商品。甲方参加自费项目,相应费用自行支付或委托随团导游员代为支付给该旅游项目经营者。甲方自行与地接社或地接导游协商一致,参加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活动的,不得影响其他同团旅游者的行程安排,且视为甲方自行与地接社或地接导游达成相关协议,与乙方无关。
四、本补充协议中所列自费项目并非本次旅游活动标准旅游行程的必然组成部分,由甲方按照完全自愿的原则,自主选择。若遇有地接旅行社或导游员强制旅游者参加自费项目的情形,应及时告知乙方。若选择自费项目的旅游者达不到该团人数的二分之一,或者该活动项目的安排可能会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安排,考虑到整团旅游行程等因素,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自费项目。在此情形取消的自费项目,不属于减少游览项目的范畴,乙方无须就此承担责任。
五、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执行法律规定外,甲方有证据证明其所购物品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应当于旅游行程结束之日起30日内,持购物发票要求乙方协助退货。若甲方超出上述期限向乙方提出退货要求或所购商品已有人为损坏或该商品质量合格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退货要求。
六、本补充协议书系编号为 旅游合同之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行程不提供免费接送. 请到以下地点集合:
集合地点:广元宾馆
详细地址:营门口立交桥外侧
集合时间:7:00
1:单房差:如1人全程入住相应指定酒店单独包房,需补单房差,如产生单男单女,安排拼房或自补房差;
2、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或泥石流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3、景区配套便民服务设施及体验项目:
4、其他/以上“服务提供项目—报价包含内容”里未提及包含的一切费用均未含;
5.花湖观光车30元/人,景区要求。
6、月亮湾观光车30元/人,景区要求。
特色藏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