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早起,养精蓄锐见证更美的九寨;
玩转人间仙境 资深九寨沟司机/导游服务;
九寨沟——九寨归来不看水;领略童话世界美景;
费用不含:
1.九寨沟景区内午餐自理 ,
2.九寨沟景区观光车旺季90元/人,淡季80元/人;九寨沟景区保险10元/人。黄龙上行索道
80元/人,下行索道40元/人,黄龙景区保险10元/人。
3.行程外的一切个人消费。
4.各地至雅安往返大交通、景区便民设施,交通保险、行程中约定的自理自费内容、酒水、
个人消费、景区内索道、沿途小门票、行程中备注未含的餐及住宿等!请当地现付,备
有说明除外。
旅游补充协议
甲方 (旅游者) :
乙方 (旅行社) :
本着公平自愿原则 ,为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在旅游期间对吃 、住 、行 、游 、购 、娱的需求 ,在甲 、 乙双方已签定 《
国内旅游合同》的基础 上 ,现甲 、 乙双方就前述旅游合同所约定的《旅游行程单》以外的其他游览项目和内容进行了充分协商 ,
并已达成一致意见 ,特补充约 定如下 :
购物 :
日期 购 物 商 店 特 色 和 内 容 参 观 时 间
第 3 天 综 合 特 产 超 市 牦牛肉、 药材等土特 产 约 90 分钟
第 4 天 药 店 /驼 奶 粉 药 店 /驼 奶 粉 约 90 分钟
1. 请甲方在自愿选择购物活动项目时慎重考虑, 一旦确认参加且付费后 ,乙方或随团导游将立即进入预订程序 ,当相关费用支出
后,甲方取消原选择的购物活动项目时,乙方将无法退还甲方的费用。
2. 在不增加购物场所数量的情况下,可与游客协商更换购物场所。2. 1 本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自甲 、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与《旅游合同》有效期一致,具法律效力。
2.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备查。
甲方签名确认:乙方签名确认 :
儿童价格说明:儿童价标准:
(1)年龄2周岁(含2周岁)-12周岁,旅游过程中不占床,只含往返交通费、半价正餐、半价早餐、导服费、其余费用自理。
(2)儿童若要占床位,价格将与成人同价,若产生门票差,可退部份差价(差价=旅行社优惠折扣门票价-儿童门票价).部份景区门票是以身高(高于1.2米或1.3米的儿童)不是以年龄来计算儿童票价的,所以有些儿童享受不了儿童的优惠价格。
(3)以成人价格报名的儿童若因为儿童或学生证的原因产生了门票差价,由导游负责退还差价.
若以儿童价格报名的儿童,则已计算儿童差价,将不再退还差价
婴儿价格说明:
特殊人群参团说明:
其它价格说明:
【交通】正规空调旅游车( 保证一人一正座)
【住宿】旅游酒店双标间、单间或三人间,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出现单人需补房差;我
社导游可根据散客情况安排夫妻入住单人间或拆散夫妻进行拼房。(草原沿线住宿提倡绿色
环保,酒店都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自备,景区酒店定时,供应热水。
【用餐】3早6正 (10人1桌,8菜1汤,人数少于10人酌情减餐。酒水自理。因景区条件有限
,可酌情自备佐餐小菜。因地域不同,九寨沟沿线晚餐为酒店房含餐,不用餐不退费用) 。
【门票】九寨沟门票、黄龙门票 (因本产品价格为整体打包价 ,任何优惠、免票不再退费用 ,请知晓)
【导游】优秀持证导游服务
【保险】旅游意外险。
1.九寨沟景区内午餐自理 ,
2.九寨沟景区观光车旺季90元/人,淡季80元/人;九寨沟景区保险10元/人。黄龙上行索道
80元/人,下行索道40元/人,黄龙景区保险10元/人。
3.行程外的一切个人消费。
4.各地至雅安往返大交通、景区便民设施,交通保险、行程中约定的自理自费内容、酒水、
个人消费、景区内索道、沿途小门票、行程中备注未含的餐及住宿等!请当地现付,备
有说明除外。
项目名称 | 内容介绍 | 价格 |
请游客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证信息和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将根据此信息预订机票酒店 。如提供信息有误,请自行
承担相关损失。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旅 游 法 》 请 游 客 在 报 名 时 务 必 与 接 待 人 员 签 订 书 面 旅 游 合 同 。
由于旅游地点为高原地区,请游客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 。患有(心 、脑 、肺 、血管病史等)请不要前往。18 岁以下未成人 ,须在
成年人陪同下出行 。70岁以上老年人,须在直系亲属签字下方可出行。
组 团 旅 行 社 为 参 团 游 客 购 买 旅 游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旅 途 中 如 果 游 客 出 险 ,所 产 生 的 费用 由游客 自行垫 付,事后 由旅行 社向
所投 保的保 险公司 依据保险条例进行理赔(游客须按保险公司要求提供其所需的票据及证明原件)。因游客自身疾病所产生的费用自
理,不属于旅意险保险责任 范畴。
请游客在出团前付清所有团款, 请在出发前仔细阅读我公司须知,以便使你的旅途更加顺利。
感谢您选择本旅行社的旅游产品 。请您仔细阅读并同意遵循以上行程和特别说明及提示后在此处签字! (如非本人,请注明代
签)
如未再指定时间和地点集合 ,视为主动放弃或取消接下来行程
客人签名 : 日期 :
健康承诺函
本人 身份证号 参加贵社组织的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赴 地区的旅游。
旅行社工作人员已经告知本人,60 岁以上老人含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理赔额度根据年龄持续降低。本人
已完全了解贵社接待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并根据对高龄人群的相关要求承诺如下:
1、本人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能够适合参加此旅游团,并承诺能够完成此次旅游团的全部行程并按期返回。
2、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 赔偿责
任。
3、在旅游过程中,本人自愿放弃不适宜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若因本人坚持参加而所产生的 全部后果
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4、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自身健康及意识性错误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贵公司免除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如因
第三方责任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追偿事宜由本人亲属自行办理。
5、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 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
款,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本人已阅读 并完全理解各项条款的意思。若发生纠纷,以本承诺函中的承诺为准
。
特此承诺!
承诺人:
直系亲属签字:
亲属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本行程不提供免费接送. 请到以下地点集合:
费用不含:
1.九寨沟景区内午餐自理 ,
2.九寨沟景区观光车旺季90元/人,淡季80元/人;九寨沟景区保险10元/人。黄龙上行索道
80元/人,下行索道40元/人,黄龙景区保险10元/人。
3.行程外的一切个人消费。
4.各地至雅安往返大交通、景区便民设施,交通保险、行程中约定的自理自费内容、酒水、
个人消费、景区内索道、沿途小门票、行程中备注未含的餐及住宿等!请当地现付,备
有说明除外。
旅游补充协议
甲方 (旅游者) :
乙方 (旅行社) :
本着公平自愿原则 ,为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在旅游期间对吃 、住 、行 、游 、购 、娱的需求 ,在甲 、 乙双方已签定 《
国内旅游合同》的基础 上 ,现甲 、 乙双方就前述旅游合同所约定的《旅游行程单》以外的其他游览项目和内容进行了充分协商 ,
并已达成一致意见 ,特补充约 定如下 :
购物 :
日期 购 物 商 店 特 色 和 内 容 参 观 时 间
第 3 天 综 合 特 产 超 市 牦牛肉、 药材等土特 产 约 90 分钟
第 4 天 药 店 /驼 奶 粉 药 店 /驼 奶 粉 约 90 分钟
1. 请甲方在自愿选择购物活动项目时慎重考虑, 一旦确认参加且付费后 ,乙方或随团导游将立即进入预订程序 ,当相关费用支出
后,甲方取消原选择的购物活动项目时,乙方将无法退还甲方的费用。
2. 在不增加购物场所数量的情况下,可与游客协商更换购物场所。2. 1 本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自甲 、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与《旅游合同》有效期一致,具法律效力。
2.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备查。
甲方签名确认:乙方签名确认 :